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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汉江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11月30日,根据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的《十堰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方案》(十医保发〔2019〕100号),国药汉江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时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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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及“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开展。

具体来讲,实现“一取消、二调整、三确保、四实现”的工作总目标。

“一取消”——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3%、5%、8%的加价政策,以实际购进的医用耗材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调整”——调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减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

“三确保”——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确保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

“四实现”——实现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实现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现进一步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回归价值本源,为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奠定基础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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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老百姓的负担会不会增加?

由于此次改革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来把握,医疗服务项目提价增加总额小于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节省用量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总额,且调增调减幅度不大。因此,公立医疗机构可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老百姓整体负担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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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革后医用耗材逐利机制会退出历史舞台,有利于推动合理使用化验和医用耗材,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减少浪费,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技术,促进医疗机构由资源消耗规模扩张型向内涵质量效率型发展方式转变,国药汉江医院将切实落实《十堰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方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健康服务,真正让患者从改革中体验到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