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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公告2

公   告

 

根据《十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十价农医规〔2017〕9号)文件精神,汉江医院自2017年7月31日零时起同步启动综合改革价格调整,现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公告如下: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指医院的药品按进价销售,不再收取15%的药品加成费用);

二是降低检查费用。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超等,收费标准下调10%-15%,检验类收费标准下调8%;

三是按照新的收费标准调整诊疗、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是主动免收挂号费。价格改革之后只收诊查费,免收挂号费,患者在汉江医院门诊就诊时可免费索取挂号单,持挂号单至相应专科有序就诊。患者就诊只收1次诊查费;

五是汉江医院主动惠民,在《十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政府指导的十堰市城市公立医院二级医院物价收费标准基础上,门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类收费价格还将下浮,进一步降低门诊患者的医疗费用;

六是加强门诊导医咨询服务。汉江医院门诊大厅提供导医咨询服务,导医台工作人员主动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自觉症状,指导患者到相关专科进行系统有效的诊治,起到分诊、缩短就医时间、提高患者就医效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