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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十堰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医改和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系统设计、整体部署、扎实推进。2012年国家开始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5年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全面覆盖。2010年以来,国家连续开展四批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截止2016年全国200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启动了以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取得改革重点进展和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医改工作统一部署,我省各市州城市公立医院将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消药品加成,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医院收入结构趋于合理,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下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增加。二是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办法,使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明显下降,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三是医保基金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医院的收益得到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控。四是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的收入和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五是群众就医负担要有所下降,在医改中得到实惠。

3.为什么要进行公立医院价格改革?

答:十堰市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6年制定的。十多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成本不断增加,诊疗、护理、手术等价格偏低,严重背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另一方面,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原材料价格下降,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偏高。项目比价不合理,导致医疗机构通过检查检验、药品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等弥补医疗服务亏损,医疗服务行为逐步扭曲。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实质是补偿机制的改革,其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政府补助20%。同时,此次改革将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础医疗的保障作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使其主动控费,患者负担总体不会增加。

4.医疗服务价格将如何调整?

答:此次价格调整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保实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降低”四个平衡。

此次改革共调整医疗项目2784项。通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精准结构性调整,将药品加成收入的80%平移到医疗服务项目,通过医护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一是药品价格会下降15%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医院药品进货价格等于对病人收费价格。二是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会下降10-15%,实验室检验项目下降8%包括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超)等在内的824项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将会下调。汉江医院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门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如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超等价格、检验类价格,收费标准按照《十堰市物价局十堰市卫生局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十价费〔200633号)下浮20%(医学检验外送项目除外,低于现行物价收费标准三是医护人员技术性劳务服务项目价格会上升1960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手术、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将会适当提升。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暂不调整。调整后患者就医费用将略有降低,财政适当补偿后医院收入可基本持平。

5.改革后药品价格会下降多少?

答:所有参加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前,城市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差价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改革后,医院药品按实际购入价销售。

6.改革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会下降多少?

答:大型检查项目中,此次改革将降低9项磁共振扫描(MRI)、 5项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和36项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超)的项目价格。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超等价格,收费标准下调10%-15%,降低检验类价格,收费标准下调8%

7.改革后哪些项目会上涨?

答:改革会适当提高专家诊查费、护理费等综合服务类、各类手术等临床诊疗类、中医诊疗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项目价格

8.价格调整对老百姓有何影响?

答:此次改革主要是对原先比价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精准结构性调整,因此调整前后医疗费用总体基本持平,个体就医费用依据情况不同价格有升有降。其中住院病人和门诊普诊病人医疗费用略有下降,门诊普诊的患者比专家门诊的患者费用下降更多;因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费用上升,所以部分手术的患者费用会略有上升。

9.改革后到汉江医院门诊看病费用有何变化?

答:改革后到汉江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根据个体情况不同会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门诊患者免收挂号费,按物价标准收取诊查费;

(2)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3)门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如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超等价格、检验类价格,收费标准按照《十堰市物价局十堰市卫生局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十价费〔2006〕33号)下浮20%(医学检验外送项目除外),低于现行物价收费标准;

(4)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护理、手术、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有不同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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